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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治理研究中的法理与学理问题|光明大讲堂融媒体工作坊第7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4-24

 

2024年4月19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于海淀校区综合楼0102教室举办了光明大讲堂融媒体工作坊第7期讲座活动。重庆大学数字媒体与传播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董天策教授,围绕“‘网络暴力’治理研究中的法理与学理问题”展开了一场精彩的演讲。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姚泽金教授与院长助理万蓉副教授作为评议人与主讲嘉宾进行了对谈,张璐老师主持本次工作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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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工作坊活动现场

董天策教授从“网络暴力”的现实事件切入,对“网络暴力”一词在学术和法律层面的概念界定进行了探讨,通过案例分析对我国当下“网络暴力”治理研究的基本态势进行了数据解析和可视化呈现。董天策教授提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是人文社科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历史指向实际的事物及其过程,而逻辑更偏向理论化。“网络暴力”治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的过程中,搞清楚事实定义才能更好服务立法,而此类研究处于跨学科领域,目前多数学者使用的理论相当模糊。董天策教授认为,“网络暴力”治理研究中存在三个学理与法理上的问题: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认定扩大化,对案例中行为违法犯罪判断不准确,对样本案例判决的片面化。同时,一些案例涉及多重维度,不同视角下的研究对同一案例性质的理解有时也大不相同。诸如此类的问题,应当引起学界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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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董天策教授做专题讲座

董天策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意犹未尽的同学们就讲座内容中提到的专业名词、律师等职业群体在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以及中西方对“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现象的看法等问题和董天策教授进一步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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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董天策教授与师生们交流互动

在与谈环节,万蓉老师表示讲座内容生动展示了交叉学科视角下对“网络暴力”现象的思辩。面对新业态,新闻传播学和法学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社会功能不尽相同,区分舆论监督和网络暴力的界限,有利于更好实现新闻传播学和法学各自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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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万蓉教授在与谈环节发言

姚泽金院长在总结时凝练出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在方法论层面,董天策教授细致入微地展示了学术该怎样做,帮助学生在今后选题过程中使用科学方法;二是学理层面上,分析了“网络暴力”概念界定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三个学科之间的关系;三是在网络治理的法理层面,就“网络暴力”该不该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要不要新规范出台、用何种法律规范规制类似“网络暴力”的网络表达、网络社交等网络行为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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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姚泽金教授在与谈环节发言

活动最后,主持人张璐老师用“思想盛宴”来总结这次工作坊活动,并再次向董天策教授表示感谢,期待着重庆大学及其董教授本人与我院在今后能有更多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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