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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学术大讲堂——传播、社会与法2021”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2-01-07

学院主办的“光明学术大讲堂——传播、社会与法2021”学术研讨会于2021年12月25日顺利举行。本次学术研讨会在线上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分为“传播与社会变迁”和“传播法”两个专题,分别在上下午开展。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八位学者,分别就流动电影放映的历史演变、数字时代的新闻创新、隐私概念的变迁、传播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网络平台治理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等主题进行了学术分享。来自国内多所高校的百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会议,共同回顾了过往一年的学术前沿成果,也对新的一年的学术研究趋向做了展望。

 

会议开幕式

会议伊始,学院党委书记尚武教授代表学院致辞。尚武书记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办学情况,充分肯定了本次学术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尚武书记表示,与国内传统强校的新闻学院相比,我院在学科建设上还有一定不足,此次学术研讨会议是我院学科建设的一项具体行动,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富有意义的交流学习机会。

上午的“传播与社会变迁”专题由我院教授张森老师主持。第一位分享嘉宾是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郭建斌老师。郭老师是国内新闻传播学科第一位用较为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学方法完成博士论文的学者,此次他分享的主题是“启蒙·教化·改制·重振——滇川藏‘大三角’地区农村电影放映的历史演变”。郭老师表示,他本人近十年的研究扎根在两个“大三角”进行:一是中缅印“大三角”,二是今天分享主题中的滇川藏“大三角”(云南迪庆,四川甘孜以及西藏昌都交界地带)。团队在进行田野调查时,跑遍了滇川藏的大部分县区,所以获得的田野材料是扎实、全面的。郭老师的分享以农村电影放映的“2131工程”为切入视角,围绕“启蒙”、“教化”、“改制”和“重振”四个主题词展开,对滇川藏地区农村电影的演变进行了细致的介绍。郭老师讲述到,大三角地区最早的电影放映是由传教士带来的,而后被国家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以开发民智,1949年前这些地区的农村电影放映或是传递宗教,或是作为教育工具。在1949年至1980年的“教化”时期,大三角地区的电影放映网逐步建立,也渐渐从市区下沉到村社。郭老师也针对一些典型县的放映案例、早期如何将电影语言转化为民族语言等方面作出了详细介绍。“改制”和“重振”阶段,郭老师讲述了农村电影放映在电视发展和“2131”工程的影响下,从萧条到逐渐恢复活力的过程。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和讲解,郭老师细致的描绘出了滇川藏地区农村电影的发展演变过程,为相关研究的田野调查提供了系统的范式和研究参考。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郭建斌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白红义老师,主题为“数字时代的新闻创新研究——一个比较分析的视角”。近年来,白红义老师多次莅临我院进行学术分享,主题涉及学术论文写作、虚假新闻等多个领域,深受师生欢迎。

白红义老师表示,当前世界新闻业正在面临职业地位危机和商业模式危机,而解决办法就是“创新”。白老师对近年来新闻创新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合性的梳理,如中山大学李艳红老师的《在开放与保守策略间游移:“不确定”逻辑下的新闻创新》等。通过梳理白老师发现,早先的绝大多数文献把重点放在讨论新闻创新的实施过程,分析其中发挥作用的个体、组织、网络等不同因素,近年来新闻创新研究领域的共同特点就是多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白老师认为,新闻创新研究之所以热衷于使用比较分析,与它的研究主题高度相关。而对新闻创新展开比较研究的目的是寻找不同案例之间的共性和差异。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白红义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李红涛老师,他分享的主题为“把个人带回来:数字日常、媒介实践与记忆研究的想象力”。李红涛老师以其在集体记忆、媒介创方面的研究闻名学界,此次分享的是他目前在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李老师的分享从记忆的两种文化开始,延伸至过往学者在记忆研究中探讨个人或个体的两条脉络:一是记忆的微光,一是中介化记忆。在此基础上,李老师带入了媒介实践的视角,讨论当前集体记忆的面貌与状况。李老师认为,当前社会面临社会变迁和生活节奏的全面加速,社交媒体通过互联网提供了强大存储能力的同时,也遗漏了大大小小的声音。过往研究习惯于将“微光”(个人记忆)与“强光”(集体记忆)预设对立,但个人记忆与集体记忆在当前数字记忆背景下是具有共通性的。

李老师指出,从实践视角出发,有若干重要的数字记忆实践,例如分享、表演、策展,但当前的记忆研究应该结合数字媒体实践,把“人”放在数字记忆的核心,从媒介实践的视角,与当前纷繁的社会思潮进行对话,激发记忆研究的想象力。李老师将个人与集体放在对等的维度进行研究,体现了学术研究的敏锐性与新视角,也体现了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人文关怀。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李红涛

第四位分享嘉宾是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陈楚洁老师,他分享的主题为“职业创伤与记者的情感劳动:新闻业情感转向的幽径?”。陈老师认为,虽然新闻研究领域在过去的十年间越来越关注情感转向,但具体到对记者们的职业体验、职业创伤等方面的研究并不是很多,这也是未来新闻业研究情感转向的焦点。新闻从业者作为社会和公民沟通间的桥梁,经常见证灾难、危机、悲剧甚至战争,这些都会给他们的职业过程带来情感上的冲击。陈老师表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的背景之下,新闻从业者在采编过程中也会持续性的受到情感创伤,关注新闻从业者的情感创伤,找到合适的疗愈路径,是当下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议题。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陈楚洁

 

在与谈环节,我院多位老师针对四位教授的分享进行了深度思考与提问。我院副教授黄金老师着重与白红义老师围绕新闻创新研究进行了进一步对谈。黄金老师表示,当前的新闻创新研究的确缺乏新的视角,从白老师刚刚分享的比较分析视角来认知新闻创新,的确是对新闻创新研究有新的启发。

我院副教授邓力老师就四位教授的分享谈了自己的观点。围绕郭建斌老师分享的农村电影放映历史演变的主题,邓力老师表示,自己对郭老师曾经做过的农村电视研究也有所了解,希望郭老师后续能够继续分享农村在引入电影和电视后在人际关系、现代性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在李红涛老师分享的集体记忆领域,邓力老师认为,曾经的集体记忆,或者是其中蕴含着的一些情绪,不管它是通过哪一种媒介形式被储存、流传,或是有一些被遗忘甚至掠取,其实都构成了我们当下去了解很多社会表达背后的情绪或者态度的基调,李红涛老师将集体记忆与个人记忆的结合是非常富有意义的视角。此外,邓力老师与陈楚洁老师就情感转向的后续研究进行了探讨,邓力老师认为,对新闻从业者的情感进行社会分析时,还可以对他职业生涯不同时期经历的特殊任务进行变量划分,如地震、新冠肺炎等,也是值得挖掘的视角。

我院讲师刘双庆老师针对白红义教授分享进行了提问。希望白红义教授能够分享在经验性研究方面的经验,例如怎样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找到创新点。白红义教授表示,文献梳理过程中可以多进行跨国比较,这也是当前经验性研究比较薄弱的部分。在该环节,主讲教授与与谈教师进行了密切交流,对分享过程中没能展开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解答。

我院副院长刘徐州老师对“传播与社会变迁”专题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刘徐州副院长表示,传播与社会变迁这个专题分享的议题非常丰富,涉及到媒体人类学、新闻创新、媒介记忆,还有情感转向等等多个前沿领域。学术分享的容量、密度、浓度、质量都非常之高,特别是四位嘉宾的问题意识、学术视野和研究方法都非常开阔,对于与会的老师和同学们是非常好的学术的资源和积累,也期待今后可以进行更多的学术交流。

 

黄金副教授(左上)、邓力副教授(右上)、刘双庆老师(左下)与谈

刘徐州副院长(右下)点评并总结

 

下午的“传播法”专题由我院讲师聂书江主持。第一位分享嘉宾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吴璟薇老师,主题为“隐私概念之变迁:从跨文化到中国语境的考察”。吴璟薇老师从传播学的视角,将法律概念中的“隐私”融入到传播学中人际交流互动和社会传播的过程进行分析,探讨了中国的隐私观念是如何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变迁进行变化的。吴老师认为,中国的隐私观念与西方相比历史起点有所不同,中国传统社会以集体利益为先,不存在和西方社会一样的隐私概念。20世纪伊始,隐私的概念才在中国逐渐成型,并渐渐纳入到《民法通则》等法典当中,2000年后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隐私成为了持续热议的话题。吴老师将全球化进程与中国隐私概念的发展过程相结合,总结出隐私观念是一种文明或者现代化的价值标准,不断的在社会乃至全球得以推广,但各国其实有自己不同的文化认同,所以各国的隐私发展理念也相应存在特异点,为中国法学界对隐私变迁的研究提供了新视野。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吴璟薇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罗斌老师,主题为“传播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罗斌老师首先简要发表了对目前传播法体系的看法。他表示,在以往的传播法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新闻传播的内容,而对于传播法的整个体系却鲜有研究,因此他试图按照部门法体系把传播法整个构筑起来,以期为传播法的研究和教学带来建设性作用。接下来,罗老师通过以往案例的分析,梳理出了我国当前传播犯罪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罪名设置过于超前,二是罪名结构不科学,三是立法内容偏颇。罗老师建议,在立法原则上,应避免激进。在立法结构上,应加强保护个人法,尤其是物质性人格权的传播犯罪的立法。在制度内容上,应补齐司法解释的短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罗斌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卢家银老师,主题为“网络平台治理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卢家银老师着眼于中观和宏观维度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行了探讨。他表示,目前随着传播技术尤其是大数据、人工智能,还有元宇宙等发展,个人信息的保护遭受了极大冲击,侵权主体多样化、侵权方式隐蔽化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卢老师认为,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公私二元范式的法律基础被打破,在这个背景之下,必须进一步划分私人与公共空间的边界,以政府为主导,依托新的互联网平台,构建个人信息保护的这个公立体系,方能在互联网背景之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卢老师通过分析总结出了当前网络平台治理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症结,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卢家银

第四位分享嘉宾是我院讲师王瑞奇老师,主题为“私人网络通讯内容的隐私保护迷思”。王瑞奇老师以娱乐圈当前的“爆瓜”现象为例,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你是否曾经对第三人展示过自己与他人的私人聊天记录?二是回首过往的聊天记录,是否有某些内容会让你为其有泄漏的可能性感到担心?以此为引子,王老师对“未经允许公开聊天记录按照我国法律是否侵权”、“司法实践中的相应案例较少是否因为大众没有相应的权力诉求”、“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依次进行了阐述。针对当前技术对于隐私的影响,王瑞奇老师表达了自己的忧思,同时表示今后还会对该主题加入社会学的视角进行进一步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王瑞奇

 

之后,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万蓉老师针对“传播法”专题的内容与各位分享嘉宾进行了对谈,也对今天的学术研讨会作了总结。万蓉老师表示,通过吴璟薇教授的分享,自己充分理解了在中西方文化差异背景下我国隐私权发展的历程,罗斌教授的分享则清晰地描绘了对传播法学科课程设置的合理展望,卢家银教授的分享引发了自己对新媒体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思考,王瑞奇老师的分享十分生动有趣的点明了当前公众人物隐私保护的法律困境。四位嘉宾的分享内容都能将我们带入新的思考领域。

 

万蓉副教授点评并总结

 

最后,传播法专题主持人聂书江老师整理了部分学生提问,并邀请嘉宾作答。聂老师表示,今天的学术研讨会是一场丰富的学术盛宴,自己和与会师生都获益良多。至此,“光明学术大讲堂——传播、社会与法2021”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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