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学院决定每年年末将通报各部门及个人发表作品的数量,并进行一次全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评选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各部门(包括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师生员工。
二、评选方式
在校报、校园网、学院网站及社会媒体发表新闻稿件数量较多的集体及个人。
每年评选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个,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3名(包括学生)。
三、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在全院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自2014年1月开始执行。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