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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应注意哪些问题?

王占芳 发布时间:2014-10-28

    我校学生可以选择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进行交流。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不延期,其他大学一般可以申请延期。每学期第九周前向母校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服务中心申请即可。

    我校每学年有两次交流,春秋学期各一次,但每个学生四年期间只有一次交流机会。每学期第10、11周报名,具体时间根据每学期教务处服务中心交流生选派通知确定。

    教务处把交流名额分到各个学院,由学院确定选拔标准并选拔。我院每所学校的交流名额为两人,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

    报名交流时可以报多所学校,与高考报名相似,按志愿顺序参与选拔。

    交流时期原则上要读原专业,但国际商务属于目录外专业,可以选报交流学校的相近专业。

    交流时期的选课一般是到对方学校后根据对方学校的相应安排选课,选课不受年级、专业的限制。如果参与对方学校实践教学性质的课程(如实习、法律诊所、学年论文等),由对方学校决定你是否能参与。浙江大学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交流生在预选阶段与浙大的本科生一起选课,具体的选课通知要咨询浙江大学教务处。

    在交流学校所取得的学分,全部可以而且必须认定为我校的有效学分。认定的途径有两种:记入和记载。在交流学校所学的课程,如在本人培养方案中有对应的相近课程,应该通过“记入”的途径认定学分。“记入”就是把在交流学校取得的某课程的成绩直接记为与该课程对应的课程成绩里。反之,如果没有相近的课程,则应通过“记载”途径认定学分。记载课程学分后,应根据该课程的课程属性和学分,选择一门课程冲抵。冲抵后,这门课程不能再修读。

    从程序上,学分认定有四个基本环节:

    第一、 收到交流学校成绩单。交流生返校学期第4-5周前后,可以收到交流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第二、 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交换交流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第三、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盖所在学院公章(或者教学科研办章)。第四、送教务处服务中心复核并登录成绩。

    学分认定后,不论是“记入”还是“记载”的学分,都与在本校学习某课程所取得的学分成绩一样有效,不影响毕业、评优、评奖学金、入党等。

    交流生的四六级考试、普通话考试都可以在交流学校参加。司法考试在大四进行,我们的大四学生不参与交流。

    交流时期的学费与住宿费问题为:在本校交学费,在交流学校不交学费;住宿费在交流学校交,返校后本校财务处负责退回在本校所交交流期间的住宿费。

    交流时期的住宿由交流学校安排,一般与交流学校学生混住,交流生没有专门的宿舍。

    交流并不影响火车票学生票的购置。

    交流时期在对方学校的医疗费用返回母校后报销,需要处方、病历和发票。

    交流结束后,交流学校一般会颁发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

    注意事项:

    1. 腾退宿舍

    所有派出学生须腾退本人宿舍床位、壁柜、小桌。返校后仍住本人床位。学校财务处会在交流生返校后退回已扣除的住宿费。

    2. 退法大交流学期的课程

    派出的交流生不需要在本校选课。第2周,教务处服务中心一般会统一清除已置入的课程。第4周,交流生检查自己的课表,如发现选课记录没有完全删除,请尽早联系教务处服务中心。

    3. 到交流学校报到

    根据交流学校录取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校报到。

    4. 选法大返校学期课程

    5. 在交流期间,可以在网上参与返校学期选课。交流生根据网上的选课通知,正常参加预选,正选。如果正选阶段还没有选好课程,返校后,还可到教务处服务中心填表补选。

    6. 学分认定

    1) 认定原则:所有学分有效,都可以而且必须转入本校,分两种不同的方式转入。

    2) 认定的具体方式

    第一、 所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有对应课程(记入)

    第二、 所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无对应课程(记载)

    3) 学分认定程序

    a) 返校后收到本人成绩单。交流学校会把学生的成绩单统一寄回到教务处服务中心。

    b) 学生本人收到成绩单后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下载表格)

    c) 送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分认定办法》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学生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者补充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签署“同意”的认定意见,并加盖学院的公章。

    d) 送交教务处复核(厚德楼307)并到考务科(厚德楼303)登录成绩。

    4) 如何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

    a) 要分清哪些课程填在表格的“记入”,哪些课程填在“记载”中。

    在交流学校所学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的某课程相同或相近,填入“记入”。记入的成绩,等同于直接在本校修读该门课程。

    在交流学校所学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的某课程不相同、不相近,填入“记载”,并在培养方案中找一个课程冲抵。冲抵的课程,也等同于在本校修读了该门冲抵的课程。成绩单上显示冲抵的课程,不显示在交流学校修读的课程。

    b) 要弄清什么课程可以冲抵

    第一、 在本校没有修读、也不准备修读的课程才能作为冲抵的课程。

    第二、 第二、冲抵课程的属性要求:取得的学分为必修课,可以冲抵必修和选修;取得的学分为选修,只能冲抵选修,不能冲抵必修。

    第三、 第三、冲抵的课程门数和学分要求:冲抵课程门数不得高于记载课程门数;冲抵的总学分不能高于记载的总学分。

    7. 如何申请延期

    第12周向双方学校提出延期申请。武大、浙大、吉大不能申请延期。首先,要得到自己所在学院的同意,如果所在学院同意延期,会在下期交流名单内向有你的交流信息。其次,要到法大教务处服务中心登记,以免漏报。最后,还要向交流学校教务处申请。申请过程不用提交材料,通过任何方式告诉有关的老师都可以。

    8. 外语四六级考试

    9. 可以在交流学校参加外语四六级考试,但建议学生自己请对方学校同学代为领取成绩单,以防丢失。

    交流生不用参与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是一门课程,是否参加体能测试,不影响体育课成绩、不影响毕业资格。

    10. 保证与本校辅导员定期联系

    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到交流学校后把新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并与辅导员定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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