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合影
2018年11月23日,“从规范共识到价值共识:新闻伦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专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B215会议室举行。来自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等单位的3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新闻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话题深入交流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沈卫星致欢迎词
沈卫星院长代表学院致欢迎辞。他提出:在媒介与时代双重变革条件下,我们“如何审视媒介的社会作用”,“在宏观方面如何更有智慧地看待传播伦理”,“在微观方面如何理解职业规范的变与不变”,这些问题急需理论创新指导传媒实践。沈院长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期待在各位专家学者的帮助下,学院在传播伦理领域的理论研究能更进一步,学院科研影响力更加凸显。
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顾理平教授致开幕词
顾理平教授代表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致开幕辞。他将本次会议的特点总结为“跨界探讨”“小而专注”“聚焦热点”,并希望此次会议可以深入思考、激荡思维、创新思维,为新形势下传播伦理领域的研究提出值得聚焦的问题、指明应当努力的方向。
会议上半场的主题是“业界对话:新闻伦理、职业道德新情况、新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副教授主持。
人民日报社总编室社会版主编李智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特别报道部肖源发言
李智勇主编结合日常新闻工作经验,用“尺子和尺子之间的打架”喻示伦理标准的多元特征。在分享自己思考的同时,提出新闻把关人需要明确把关的标准和尺度,以及如何保证新闻媒体功能的有效实现;记者肖源分享了来自采编一线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最新案例,谈到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困境和迷惑,并期待母校的理论研究能给自己提供理论支持。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原北京日报社社长梅宁华点评
梅宁华主席提出:传播伦理的困境也是业界管理困境。困境的解决急需理论界贡献智慧,为业界、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他同时指出,西方新闻理论产生与适用的条件与我们当下媒介技术发展与现实社会条件大不一样。某种程度上,西方新闻学理论已不再适用当下我国的新闻实践。面对今日网络化特征明显的“泛平台化”传播环境,强化传播伦理与职业道德应成为新闻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正面引导”的理论阐释和相关理论研究工作。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主任刘亚晶发言
刘亚晶主任以人民网新任董事长卢新宁的一段话开篇,“技术也好,制度也好,产品也好,归根到底是为了价值观的表达”。他总结认为,伦理其实就是价值共识的条约化表达。没有价值共识,伦理规范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达成共识有三个困境:“理想与现实的两难选择”、“伦理原则与实际操作的悖论”、“高端技术与道德洼地之间的尴尬”。他特别谈到了规范与“程序仪式”的关系,提出,在“众众传播”环境下,实现规范共识、价值共识应当是寻求“最小公倍数”而非“最大公约数”。
中国新闻史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陈昌凤教授发言
陈昌凤教授始终关注新闻伦理前沿问题,她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对自媒体人的传播素养、自媒体传播现状表示担心。同时,也对职业媒体人、新闻业的生存状态表示深深的担忧。她重点从媒介技术角度,详细展示了“智能化新闻核查中的技术逻辑及其伦理风险”。她对媒介技术变革对提升行业职业道德水平有所期待,强调要认识技术、利用技术、以技术为抓手提高整个行业传播道德水平与新闻行业的影响力。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价值学研究会会长、人文学院名誉院长李德顺教授点评
李德顺教授站在价值研究前沿,分享了前沿性的价值理论和价值思维方式,李老师的分享对新闻传播及新闻伦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他认为:新闻传播是整个社会价值建设的重要环节,也为价值研究提供了丰富鲜活的案例。李德顺教授重点指出,当今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应当坚决反对价值独断主义。他同时强调,价值选择应当秉承主体性视角,反对客体性思维。价值主体在进行价值判断时,应精细进行主体定位,做到责权利精确统一到主体。这就是法治思维的特征,新闻传播也最终要走向法治化。
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学术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陆小华点评
陆小华教授认为新闻伦理正在经历“从内部到外部、从传统到现代、伦理约束到规范约束”的变革,并应当从这三个层面阐述与理解新闻伦理规范的变革。陆小华教授特别指出:对于行业流行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写作等技术应用,学界应提高警惕、有所警觉,对此发出冷静、理性的声音,推动技术更好地为人服务。他同时建言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勇于提出一些有份量、值得研究的核心问题,以问题的高度推动整个学界理论水平的创新与提升。
会议下半场的主题是“学术探讨:新闻伦理研究与高校新闻伦理课程建设”。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张森副教授主持。
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顾理平教授发言
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黄建友副教授发言
顾理平教授指出:媒介法规与媒介伦理应该是两门课程、宜分开授课。他结合其他国家新闻伦理、媒介法规课程的设置情况,探讨了中国高校媒介伦理与法规教学发展方向。随后,黄建友副教授以“知情的法治意识:媒体人对信息公开法规的认知、态度与依赖度”为题,分析了媒体人对《条例》的认知、态度与依赖程度,探讨媒体人知情的法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牛静副教授发言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陈俊妮副教授发言
牛静副教授从课程教学和研究出发,以“高校新闻伦理课程建设及新闻伦理研究之浅见”为主题分享了自己新闻伦理课程的改革以及所遭遇的困惑。并从“研究新媒体技术对于媒体伦理的冲击”、“探讨不同国家媒体伦理规范及实践情况”等角度,预测了媒体伦理研究的发展方向。紧接着,陈俊妮副教授也针对媒介法规与伦理课堂,分享了学院的课程设置、教学实践情况。并从以下七个方面谈及自身教学中的思考与困惑:“课程结构困惑”、“新闻伦理的案例教学法”、“元伦理学困惑”、“课程意义困惑”、“美德伦理学困惑”等。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各位老师发言
阴卫芝教授从新闻伦理课程的基础理论、规范操作、利益冲突、媒介与社会四个方面,归纳了中国政法大学新闻学院相关课程的授课内容与形式;张艳红副教授以“网媒时代的虚假新闻”为主题,探析了网络虚假新闻的本质、成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邓力老师以“争议报道与记者抗辩——向社会问责的新闻伦理观”为主题,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记者在新闻实践过程中的过失与抗辩,探讨了新闻伦理作为一种常识伦理的公共面向。并期待记者个人的抗辩可以成为一种“伦理教育”,使得原本可能存在缺陷的个人化的常识性道德判断,得以修复成能够向社会问责的新闻伦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传播规范研究专家徐迅点评
徐迅教授针对以上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她认为,在目前的体制下,媒介法规与伦理问题的实现的确是面对着很多的困难,但学界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出有价值的思想来推动实践的进步。
深入讨论
在各位专家学者发言之后,万蓉副教授、黄金副教授和滕乐老师分享了参会收获以及相关的学术思考。与会专家学者就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共同为推进新媒体环境下新闻传播伦理的课程建设、丰富研究角度建言献策。
研讨会现场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承办。
文/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张可欣、郎林超
图/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