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答辩环节在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4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培养审核,以下博士研究生参加2024年1月份预答辩。
学号 |
姓名 |
专业方向 |
论文题目 |
指导老师 |
1902290266 |
王宝卿 |
政治传播学 政治传播实务 |
当前中国网络谣言治理逻辑研究 |
刘斌 |
2102290309 |
刘宇轩 |
政治传播学 传播与国家治理 |
中国共产党故事对外传播研究 |
刘斌 |
2002290288 |
邹叶菁 |
政治传播学 政治传播实务 |
互联网对青年政治参与的影响研究 |
刘斌 |
2002290290 |
杨国军 |
政治传播学 政治传播实务 |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形象国际传播研究 |
刘斌 |
二、预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日 14:00——18:00
地点:图书综合楼0517
三、预答辩程序
1. 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2. 答辩人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学术背景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指导教师可以对答辩人的研究情况补充介绍。非首次参加预答辩者还需就上一次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说明。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3. 预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4. 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预答辩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预答辩。
5.预答辩秘书统计票数。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四、其他说明
未通过预答辩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至少2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预答辩。再次预答辩时,答辩人须向预答辩委员会就上一次预答辩提出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请所有无课程安排的博士研究生旁听。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