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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秋季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为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答辩环节在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4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培养审核,以下博士研究生参加2023年12月份预答辩。

学号

姓名

专业方向

论文题目

指导老师

2102290317

周文慧

政治传播学

政治传播实务

数字媒介视域下的民粹主义扩散研究

陆小华

2102290313

陈志君

政治传播学

法治传播

法治传播智能化研究

张法连

2002290291

崔尧

政治传播学

公共舆论

社区普法的公众参与动力与效果研究

王天铮

2102290308

刘璐

政治传播学

公共舆论

网络政民互动与法治政府形象建构:逻辑、变迁与影响机理

王天铮

二、预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00——18:00

地点:图书综合楼0906

三、预答辩程序

1. 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2. 答辩人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学术背景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指导教师可以对答辩人的研究情况补充介绍。非首次参加预答辩者还需就上一次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说明。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3. 预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4. 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预答辩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预答辩。

5.预答辩秘书统计票数。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四、其他说明

未通过预答辩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至少2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预答辩。再次预答辩时,答辩人须向预答辩委员会就上一次预答辩提出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请所有无课程安排的博士研究生旁听。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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