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及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进行了条件认定和资格管理,并对2023年新申报的硕导做了条件认定。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认定29位教师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其中新认定1位教师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
公示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10-58908474 联系人:刘老师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5月30月
附:符合指导硕士生条件教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新闻学(17人)
王天铮 张宏伟 鞠宏磊 张 森 王佳航 孟 盈 朱 巍 郑满宁 黄 金 聂书江 崔 凯 刘双庆 屈高翔 祖 昊 张 枭 姚广宜 刘 斌
传播学(17人)
王天铮 张宏伟 鞠宏磊 张 森 王佳航 孟 盈 朱 巍 郑满宁 黄 金 聂书江 崔 凯 刘双庆 屈高翔 祖 昊 张 枭 姚广宜 刘 斌
法律(非法学)(9人)
姚泽金 阴卫芝 刘徐州 张艳红 朱 巍 万 蓉 王瑞奇 聂书江 尹树东
新闻与传播(29人)
姚泽金 阴卫芝 刘徐州 王天铮 张宏伟 鞠宏磊 张 森 张艳红 王佳航 孟 盈 朱 巍 毕秋灵 万 蓉 郑满宁 黄 金 滕 乐 王瑞奇 邓 力 聂书江 崔 凯 刘双庆 屈高翔 祖 昊 侯月娟 杨盈龙 尹树东 张 枭 姚广宜 刘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