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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延长征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发〔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面向广大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按照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第33届中国新闻奖报送的补充通知》,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的征集作品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5月1524时。

一、评选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

1、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刊播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交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2、按照通知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将推荐3件作品。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本届评选鼓励各刊播单位报送在媒体融合报道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方面有创新的作品。

三、参评要求

1.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2.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3.应公示作品完整参评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填写《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并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刊播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报道作品,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人员须签订《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填报《公示情况表》。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报送专项初评的项目请使用专项初评的附件、表格。

5.所有申报材料除接收纸质版外,还需发送电子版材料(包含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提交作品原件不再返还。

6.相关附件材料下载及作品填报、制作要求等请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3-01/13/c_1310690298.htm2023年最新文件。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我院开始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1524时截止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将于5月旬召开初评会,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请统一使用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收件人及收件电话:张老师(16601130725)

邮箱zgxwjpxcupl@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16601130725)、郝老师(18301117786)、聂老师(15652663293)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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