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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闻传播学院2023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7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定于2023年2月2日-3日举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预答辩未通过者,请一个月内向原答辩小组重新申请二次预答辩。二次预答辩需在2022年3月3日前完成。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研工办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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