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及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进行了条件认定和资格管理,并对2021年新申报的硕导做了条件认定。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认定31位教师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其中新认定2位教师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
公示期: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10-58908474 联系人:刘老师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9月13月
附:符合指导硕士生条件教师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新闻学(14人)
邓 力 王天铮 王佳航 刘徐州 刘双庆 朱 巍
沈卫星 郑满宁 屈高翔 姚广宜 聂书江 崔 凯
黄 金 鞠宏磊
传播学(16人)
邓 力 王天铮 王佳航 刘双庆 朱 巍 沈卫星
张 森 张艳红 郑满宁 屈高翔 祖 昊 姚广宜
聂书江 崔 凯 黄 金 鞠宏磊
法律(非法学)(16人)
万 蓉 马兴宇 王瑞奇 尹树东 朱 巍 刘 斌
刘徐州 张艳红 阴卫芝 沈卫星 陆小华 姚泽金
姚广宜 侯月娟 徐 迅 聂书江
新闻与传播(21人)
马兴宇 尹树东 王佳航 毕秋灵 朱 巍 刘 斌
刘双庆 阴卫芝 张艳红 张 森 张宏伟 孟 盈
屈高翔 郑满宁 姚泽金 侯月娟 聂书江 徐 迅
崔 凯 黄 金 滕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