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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教研工作时间及重要仪式会议时间的通知

王占芳 发布时间:2014-10-12

   为适应中国政法大学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学与研究质量、保证学院的教研活动与重要仪式、会议规范有序进行,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作如下通知:

一、本学院的重要仪式、重要会议与集体教研活动,是提高本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强本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重要仪式、重要会议与集体教研活动时间,是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参加情况应当按学院以往惯例记录,并作为考评与职级晋升等的依据之一。

二、教学学期内的每周三下午为集体教研工作时间,用于全院会议、研究所或教研室学术活动、学院党团活动等集体活动。学院各类会议,不在上述时间的,均会提前预通知。

三、学院重要仪式、会议安排时间一般为:

  1、每一新学年伊始,在学校新生开学典礼的当日下午(或次日)举办学院的新生开学典礼。

  2、每一学年结束,在学校毕业典礼的前后三天之内安排学院的毕业典礼。

  3、每个学期校历规定教师开学上班第一天、放假校历规定放假日前倒数第二天,召开全院大会,分别对本学期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

四、教职工在上述时间一律不得安排课程,不得安排学院工作以外其它事项,不得离京。接到学院、学院研究所或教研室有关上述集体教研活动、仪式、会议通知,教职工均需参加。

五、凡不能参加集体教研活动、学院重要仪式、仪式者,全院性活动须书面向院长请假,并经正式批准方为准假;研究所、教研室或分党委、党支部等召集的活动须分别向研究所、教研室负责人或分党委、党支部负责人书面请假,且必须经正式批准后方为准假。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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