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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王占芳 发布时间:2014-10-11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安排时间表

 序号 考试日期  考试课程  任课教师 
 1  2014.01.07 14:00—16:00  新闻伦理学  阴卫芝
 2  2014.01.09 09:00—11:00 广播电视采编技术  杨明、史兴庆 
 3  2014.01.10 14:00—16:00 新闻信息处理方法(四)  王佳航、黄金 
 4  2014.01.13 14:00—16:00 新闻理论  邓力、鞠宏磊 
 5  2014.01.14 14:00—16:00 新闻文本写作  孟盈 
 6 2014.01.16 09:00—11:00   现代媒介概论  许冬生

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本科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类课程考核工作即将逐步展开,现就考试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成绩评定、试卷回缴等各环节工作进度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一)选修课考核在第18周之前完成。

(二)必修课考核一般在第19-20周内完成。授课任务为12周或15周的课程可在结课后一周内内进行。 (三)所有课程阅卷、统分、复查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成绩录入提交请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完成。选修课选课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最晚于20周之内完成,试卷回缴可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

二、考试安排

(一)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请各学院、教学部、研究所、中心将考试日程通知到教师和学生;

(二)学生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须登录教务处网站综合教务系统查看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座位号,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学生如有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须于12月17日—12月21日到本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期末考试冲突登记表》(教务处网页考务管理常用下载);各学院及时汇总相关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

冲突课程的考试统一定于2014年元月16日晚6:00—8:00进行,考场为端307。如仍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务处考务科及时反映,以便另行安排考试。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考试组织工作,提升考试的公平性。自本学期起,学生申请必修课程缓考的,不再统一组织开学初的考试。学生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教务处将统一删除学生的选课记录与成绩记录。学生可以在缓考课程再次开课时重新选课(如选课困难,教务处服务中心将提供个性化服务),确已掌握该门课程内容的可以在选课后向教务处提出自修申请。

三、考试命题

必修课、选修课命题工作由开课学院(教学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务处鼓励各个专业结合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进行考试制度改革。即进一步降低期末考试权重,强化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

(一)命题工作由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总负责,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或课程团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必修课须经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成立命题小组共同研究命题。

(二)各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应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试卷。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分析运用能力。命题的题量与难度应适中。

命题前务必要认真总结前一次考试的经验教训,根据试卷分析中学生总平均成绩、优良率、不及格率等数据调整该次命题的题型、难度及各类题型分值分布。

(三)同一专业课程号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均须使用统一的考题。凡笔试课程须准备A卷、B卷两套考题,其题型、难度及题量应相当,且A卷、B卷不得原题重复。同一门课程相同试题三年之内重复率不能超过20%。

(四)试卷上应标明卷面分值与平时成绩分值占总成绩的权重。

(五)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审核考试命题。审核内容包括试题内容是否科学、试题格式及课程名称、课程号信息等,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审核之后再将试题A、B卷装入学校统一的试题密封袋(不装答案),在试题密封袋及封口处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名章),并用透明胶条粘封,由命题负责人本人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考务科。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考题。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909097。

四 、试卷印制

教务处考务科负责全校必修课试卷的印制工作。选修课试题可根据情况由开课院自行安排。送交试题时间:12月16日---12月26日。必修课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应于本门课程考试当天交考务科。

五、考试的组织

(一)选修课考查由学院、教学部安排相关事宜。

选修课的考查方式由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根据课程特点自行决定。

学院教务人员提前两周与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取得联系,落实每门选修课的考查方式及考场安排的相关事宜。

专业选修课考查要求统一考查方式,只有一个课头或几个课头在相同时间上课的可在第18周随堂进行考查;有多个课头且上课时间不相同的专业选修课,由院(部)教务人员与考务科联系安排统一时间和地点进行考查。

(二)必修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或课程团队)负责所开课程的总体考务工作,包括选派主考教师(原则上每个考场派主考一人);有考试任务的学院考务人员负责上报考务科任课教师名单。

监考人员应为学校正式在职或聘用人员。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考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规范监考安排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自本学期开始,教务处正式启用“中国政法大学监考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fdkw.cupl.edu.cn。用户名为CU 工号,密码为本人的生日信息(如1980年1月1日出生的教工,登录密码为19800101)。本学期末考试的监考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9日欢迎全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学校的监考工作。

(三)各学院在考试之前应组织考试动员,培训监考教师,加强对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考试期间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要深入考场,使违纪、作弊防患于未然。

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我校将继续启用北京市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

六、成绩评定

(一)一位教师独立讲授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由教师本人负责;

多人讲授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实行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制。

(二)全校通识必修课、法学专业必修课的开课学院、教学部应在考试结束之后即组织进行集体流水阅卷。各任课教师应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试卷阅卷规则》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公正、评分准确、核分无误。教师阅卷过程中若有对试卷成绩进行涂改的情况,须在涂改处签字。

(三)相关责任人在教师完成阅卷和提交成绩之前的时段,应对试卷成绩进行复查,对总体成绩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总体成绩原则上应符合成绩正态分布。

(四)对多人讲授一门课程的情况,开课研究所(教研室)所长(主任)在确认试卷复核和总体成绩数据的初步分析没有问题之后,通知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应确认录入的成绩总数与考生实交试卷份数相等,避免出现错登、漏登等,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确保卷面总成绩与教务系统提交成绩一致。教师登录成绩操作指南详见教务处网页考务管理服务指南。

(五)成绩提交后,每门必修课程均应提交试卷分析。

独任制课程由任课教师撰写试卷分析报告。对多人讲授一门课程的情况,由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或其指定的阅卷负责人撰写试卷分析报告(教务处网页考务管理常用下载);试卷分析应对学生失分情况及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试卷分析电子版请发送kwk9096@163.com.

七、 试卷回缴

(一)教师提交成绩之后,即可办理试卷回缴,也可在开学后第一周之内办理。全校所有课程试卷回缴在昌平校区厚德楼306办理。试卷回缴需教师本人到场,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及开课学院教务人员联合验收。

(二)在办理试卷回缴手续时,教师须事先在登录成绩界面打印成绩单,并由任课教师、研究所(教研室)负责人、所属院教学副院长分别签字,提交给教务处考务科作为该门课程考核原始成绩单永久存档。

(三)入库保存的每袋试卷应包含下列内容:试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有平时成绩的课程应提交平时成绩记录及其支撑材料(学生平时作业、考勤记录等)。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考务科咨询,电话:58909096,58909097。

教务处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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