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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和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的“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建设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29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加强新时代文化法学和传播法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法治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和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的“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建设研讨会”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法大图书综合楼0814会议室成功召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健、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与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暨南大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十多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为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法治化建设和文化法学传播法学学科发展创新献智献策。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尚武教授主持。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传播法研究中心的全体老师出席本次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尚武)

本次研讨会聚焦“文化法学建设背景下的传播法学的发展与创新”和“我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立法的焦点与难点问题”两大主题,以期深入探讨“传播法学”未来发展趋向与路径,共同推进我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法治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中国建设。

校党委副书记王立艳首先代表学校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提出,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新时代加强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理论制定了行动纲领。法大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也一直是推动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的重要力量,其与国家广电总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共建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在服务法治广电建设、“部校共建”中取得许多亮眼的成绩,为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高水平智力服务和理论支撑。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健也肯定了我院对支持与推进广播电视法律工作的重要助力作用。王司长表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围绕广播电视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与研讨,已经成为广播电视法治研究的“桥头堡”。此次研讨会统筹整合学界力量,邀请多位知名专家,搭起了政策法律部门与学界沟通的桥梁,持续深化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建设研究,必将在文化法学发展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印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健)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主任姚泽金从建设历史、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学术成果四个方面向与会嘉宾简要介绍了我院广播电视法研究与传播法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此外,他还对广电法研究与传播法学科建设提出几点殷切希望,提高各界对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的重视与投入。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主任姚泽金)

研讨会上半场围绕“文化法学建设背景下‘传播法学’的发展与创新”议题展开,五位专家学者分别就这一议题进行发言,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特聘教授、知名学者魏永征认为,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就文化领域现象的复杂性与广泛性,其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传播法学在法学门类与新闻传播学门类的缺失只是时间问题。魏永征教授对于两办文件中侧重于将文化法学与法学教育紧密联系,而未提及新闻传播教育感到惋惜。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特聘教授魏永征)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从学科建设、人才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对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教育进行了探讨,他讲到只有完善的教材、教学与师资,才能保证意识形态安全与文化安全不受威胁,高校教育也能持续良性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玉吉)

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双聘教授张文祥以数字法治视角解读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发展。数字法学既涉及“数字世界的法律化”,也涉及“法律世界的数字化”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如何在文化领域拓展数字空间,在数字传播中兼顾文化理性。

(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双聘教授张文祥)

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主任刘幼琍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传播法的发展进行介绍,并且特别介绍了广播电视法。另外,她对内地的课程体系建设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她认为,在学科建设中不仅要有我们自身的传播模式与学科特色,更应该加入国际视野。

(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主任、教授刘幼琍)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陶乾分享了其总结归纳的目前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研究的重点难点。她强调,文化法学的重点是法律与政策、国内与国际、公法与私法、文化传承与文化自由,以及文化获取与产权交易等多重价值和多重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陶乾)

研讨会下半场围绕“我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立法的焦点与难点问题”议题展开,有五位专家学者分别就这一议题进行发言,由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副主任万蓉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副主任万蓉)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健首先提出广播电视的实务层面目前面临的四大难题:一是如何广电法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如何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概念进行准确定义;三是在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总体思路下,如何求同存异,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设计相应的法律制度;四是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如何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扶持促进措施。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健)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针对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主笔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对未成年专区举报机制、明星艺人管理制度以及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提出建议。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

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林爱珺从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法律法规的历史流变入手,提出《征求意见稿》能否满足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中规制与发展的动态平衡,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效率管理并重。

(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林爱珺)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传播学院教授彭桂兵认为,保障视听传播产业的发展秩序不能靠单一的法律,还要依赖民法典、版权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相互协调补充,目前《征求意见稿》还是能够看到其在平衡网络视听产业与传统广电产业的突出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传播学院教授彭桂兵)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朱巍从其日常的司法实践入手,提出加紧出台促进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的迫切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朱巍)

之后专家学者们围绕此次探讨会的两个议题进行自由讨论。

研讨会最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阴卫芝进行总结。她表示,本次由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和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组织召开的这场关于加强新时代文化法学和传播法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盛会,正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实践,也是为老师和同学们了解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基地开启了一扇大门。在未来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的建设中,我们要加强传播文化法治的自律,推动相关学科专业的设置,重视相关课程质量的提升,充分激发同学们对文化法学文化法治的研究兴趣与学习热情。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阴卫芝)

本次文化法学与传播法学建设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集体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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