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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传播、社会与法”学术论坛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3-01-16

20221231日,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光明学术大讲堂暨第三届“传播、社会与法”学术论坛顺利举办。此次论坛分为“媒介与社会变迁” 和“传播法”两个专题,分别于上下午进行。与会嘉宾包括来自中山大学、暨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快手集团、阿里研究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和互联网企业的多位专家学者。来自国内多所高校的百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次会议。学院常务副院长姚泽金发表致辞,学院党委书记尚武做总结讲话。

“媒介与社会变迁”专题由我院教授张森主持。

第一位分享的嘉宾是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钟智锦教授。钟教授以“虚假信息的病毒式传播:信息疫情的研究现状与进展”为题,具体介绍了信息疫情的流行现象,并指明信息疫情在内容、传播过程以及传播效果方面体现出病毒性特征。钟教授回顾了学界针对信息疫情的研究现状,主要是从信息疫情的分布、信息疫情的诱因以及信息疫情的防治三个方面展开的。对于未来信息疫情的研究方向,钟教授表示深度探究信息疫情的病因、全面分析信息疫情的社会影响、对信息疫情的综合防治仍然值得继续探讨。

与谈人我院讲师张冠巾博士与钟教授关于数据的具体收集方法做了进一步对谈,钟教授明确指出现在关于信息疫情的研究包括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以及大数据的研究。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林仲轩教授。林教授分享的题目是“智力与发展障碍孩子的关系媒介化”。林仲轩教授从智力与发展障碍家庭父母如何在亲子关系、熟人关系和社会关系三个不同关系层面出发进行考察,把互动和关系的重要视角带入父母媒介干预策略理论(parental mediation theory),力求探索和实践出一套适合其孩子人际关系的媒介干预策略,同时满足孩子风险最小化和机遇最大化的发展需求。研究以“家庭”为田野单元,深入15个智力与发展障碍家庭进行一年的参与式观察,并对16位父母进行了正式的深度访谈,记录了7万字的田野笔记、27小时的访谈录音和约34万字的访谈文字稿。研究发现,智力与发展障碍家庭父母主要诉诸于三种类型的媒介干预策略,即“积极—共用”型媒介干预策略、“积极—限制”型媒介干预策略以及“无力—消极”型媒介干预策略。“积极—共用”型媒介干预策略不仅积极教导引导孩子正确使用媒介,甚至还要和孩子在共同使用媒介中进行这种积极教导引导。“积极—限制”型媒介干预策略则一方面在数字媒介情境下鼓励和支持孩子建立、处理和维护熟人关系,一方面又要帮孩子警惕潜在风险甚至制订规则和边界。而“无力—消极”型媒介干预策略因为孩子的先天障碍、父母的媒介技能不足以及社会支持资源的结构性问题,使父母只能采用这种策略摸索孩子数字融合和社会融合的可能。

与谈人我院副教授邓力表示这一研究对于技术是否能够起到人文关怀,弱势群体如何更好地克服社会排斥、融入社会的探讨非常具有价值,也让她感受到质化研究的意义。另外,邓力老师也与林仲轩教授关于研究对象的问题进行了对谈。林仲轩教授认为没有关注弱势的人及群体的学科本身就是有缺陷的,这样的中国式现代化也是不完整的。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沙垚老师。沙垚老师的分享题目是“‘两点三线’:传播如何介入乡村治理”。沙垚老师近年来不断思考乡村传播的知识地图这一话题。他指出,乡村传播主要有三种理论范式,即发展传播学、社会人类学以及传播政治经济学。沙垚老师认为乡村传播的研究框架应关注长时段、延续性的历史观,遵循村庄以及中国历史社会的内部逻辑,始终围绕乡村是谁的乡村,文化是谁的文化这一主体意识。沙垚老师针对题目中的“三线”做了具体讲解,“三线”即“发现”逻辑、群众文化以及赋能逻辑。沙垚老师提出可以将礼乐治理引入乡村治理,乡村的一整套社会关系、文化形式、价值观念和情感结构等都应当被引入到文化治理的实践中去。同时,以农民为主体,以文艺和传播为方法,参与社区文化生活和公共事务,可以应对乡村在急剧变迁的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风险与挑战。另外,新媒体也能够在乡村提供一种不回避不平等政治经济结构,又能发挥社会治理功能的公共性空间,再造乡土团结。主题中的“两点”即可沟通性和媒介化。沙垚老师发现所有的产业问题落实到乡村都会转化成治理问题,而治理问题的本质就是关系问题,这样就可以通过沟通去处理关系,最后再回到产业。媒介作为平台不仅起到了连接装置的作用,还能推动能动性再生产,让前端的精神落地成为其后端的实践,使两端之间建立一种良性的、有机的媒介关系。沙垚老师表示未来将进行更多的乡创社会治理实践。

与谈人我院讲师滕乐博士表示沙垚老师的研究具有宏大的学术视野和深切的人文关怀,深入田野的调查给了大家学术启发。此外,滕乐老师与沙垚老师关于城市中产阶级文化与乡村文化之间的沟通机制做了进一步对谈。沙垚老师认为,应强化乡村集体组织包括政治与经济两方面,集体经济可以承担起这样一种沟通机制的作用,对内连接村民,对外连接市场。

第四位分享嘉宾是我院讲师祖昊老师。他的分享以“政治媒介化:基本意涵、关键概念与理论框架”为题,具体介绍了政治媒介化提出的背景、基本意涵、关键概念、理论框架以及政治媒介化理论的意义与不足。祖昊老师指出20世纪以来媒体对政治领域的影响日益显著,并表现出进程性、结构性、变革性三大特征,依此次背景,找到一种全面反映媒体影响政治过程、趋势面向、方式和后果的理论,显得十分必要。政治媒介化的关键概念即媒体逻辑和政治逻辑,两者构成了媒体政治相互作用关系的通用出发点,为个案和比较政治媒介化研究提供了观察起点、描述重点或阐释基点,也直观凸显了媒体对政治影响的有限性。祖昊老师指出,政治媒介化不仅是一种概括性理论,更是一种观察研究政治传播制度形态、文化生态和实践样态的视野与取向。但政治媒介化理论也存在不足,其理论框架产生较大争议,该理论也未能有效融入新媒体对政治媒介化的影响,因此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与谈人我院讲师张枭博士表示通过祖昊老师的介绍使他对政治媒介化有了详实的认识。同时张枭老师也提出未来政治去媒介化和政治媒介化研究哪个会更有意义以及当下制度主义加经验研究的路径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有多大的疑问。祖昊老师认为,去媒介化是对于研究新媒体如何对政治产生影响的一种非常好的尝试路径,这样可以将制度化的因素巧妙的排除在外,单纯考察新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另外,制度主义与经验研究的路径有其工具化特征和使用价值。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采取人文主义研究取向,以理论化思辨的形式提出来,作为国家社会治理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作为一个学科和专业发展的部分,与前者形成融合。

我院副院长刘徐州对“媒介与社会变迁”专题讲座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刘徐州老师表示,此次论坛体现出学者们将学术进行到底的情怀,四位主讲嘉宾都是非常敏锐、渊博深刻的大家,此次讲座是浓缩的学术展演,学者们的视角、研究方法、学术理念让大家收获满满。

“传播法”专题由我院传播学副所长聂书江主持。

第一位分享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刘教授的分享题目为“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之争及其启示”。刘教授指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在全球化时代的重要性早已无需论证,美国与欧盟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长期开展密切合作,但围绕数据跨境流动标准的确定,双方发生多轮博弈。美欧围绕数据跨境流动监管开展了三次尝试,2000年签订《安全港协议》,2016年签订《隐私盾协议》,但二者均以欧盟法院认定无效告终,2022年双方最新达成了数据隐私框架协议——《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而中国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框架主要由《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形成。刘教授还表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之争下的各国之间个人数据保护标准的不统一、限制数据流动的法律基础、构建数据流动规则时是否应该进行更为充分的利益衡量都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议题。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快手集团的法务副总裁蔡雄山。蔡副总裁的分享题目是“数据要素与数据治理几点思考”,他以“AI for FEW”会议为例(会议关注如何通过AI技术解决食物、能源和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指出随着技术的进步,数据应用的广泛性和深度越来越强,与各个行业都有密切的融合。例如,元宇宙重要的运用——数字虚拟人本身也是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开发出来的。蔡副总裁也指出,国际社会已从传统的资源竞争转向了数据竞争,包括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市场、数据规则方面的竞争。就数据治理而言,他认为数据治理应该是通过多部门协作,以管理、技术、运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数据合规、数据安全、数据管理建设的一系列活动集合。蔡副总裁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例,比较说明了欧盟、美国与中国在立法、监管、跨境流动以及机制方面的不同,分析了其背后的原因,并指出我国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里公权力的限制是不够的,这也使其他国际组织的不信任感很难消除。他还表示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的区分、数据本地化与数据流动之间的协调、个人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保障的冲突、数据人身属性与数据财产属性的冲突、数据与信息的区分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度剖析。最后,蔡副总裁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他认为数据制度是数字经济的基本制度,数据治理有“两化”趋势,一是精细化,二是跨学科化,数据治理也需要产、学、研深度参与,共同探索,我们要持续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规则。

我院教授姚泽金与蔡总关于Tik Tok违规访问美国用户数据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我国很多APP设置访问用户信息有无禁止性的规定这两个问题做了更深一步的讨论。蔡副总裁表示,一方面美国数据保护机构FTC会对Tik Tok进行罚款,另一方面则会产生较为严重的政治问题,即美国质疑Tik Tok危害其国家安全,美国立法已禁止政府安装Tik Tok。他也指出中国在数据保护立法方面现已形成了全面的体系,国家对于企业的监管非常严格。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我院副教授朱巍老师。朱巍老师的分享主题是“新时期网络信任治理思路”。朱巍老师提出,从本质上治理互联网需要信任,如何建立信任、如何规制信任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朱巍老师首先总结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诚实信用的讲话,并与互联网治理结合起来,随后又以举例的方式介绍当前网络不诚信的情况,商品好评、影评、交易量、内容、举报、舆情数据等多方面都存在造假现象。其背后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其一,当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我们需要经历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才能到数字时代。农业时代是熟人社会需要人际、乡土之间的信任,工业时代进入契约时代,讲求商业信任、交易信任、品牌信任、政府信任,数字时代则基于技术信任、平台信任。现在我们已基本上进入了数字时代,但人情世故还处在农业时代,面临道德沦丧的种种问题。 其二,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越了法制的发展。201212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网络实名制的开始,开启全面突破网络虚拟性,进入技术法治化,朱巍老师强调技术要主动拥抱监管融到法律中去。其三,价值观多元化导致人思考的方向、关心的领域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传播法面临的重要问题。而流量、资本的介入,致使价值观被颠覆,因此意识形态的阵地意识,意识形态关于算法安全、信息点标记、国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话题。另外,朱巍老师还谈到平台的信任问题,他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的信任,信任的沉淀不是品牌问题而是平台问题,因此不能唯流量论。平台对信任的把控也体现出信任技术的实现,而现在平台做的是远远不够的。同时,朱巍老师也表示KOL的社会责任应该加强,特别是平台对其的管理,其道德责任、信任可视化责任都需提升。另外,对账号的管理不止实名认证、IP显示那么简单,应该是一种更为全方位的管理。

第四位分享嘉宾是阿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汶龙。他的分享主题为2022西方网络年度述评”。李老师首先解释了网络法包含的主要四个方向,即隐私与数据保护、数字经济、数字竞争及人工智能。随后李老师以图表式再现了今年西方关于上述四个方向每个月发生的大事件。李老师指出数据隐私方面,布鲁塞尔效应仍在持续;美国从“隐私本土主义”走向联邦立法;隐私保护与数字经济自由化兴起。数据流动(数字经济)方面,欧美第三代数据跨境框架有望突破;数据抓取合法性问题成为僵局;隐私立法自由化,匿名化标准重启,数据发生本地化转向。就人工智能领域来说,欧盟率先完成人工智能立法设计,其他国家正在效仿;ChatGPT引发国际讨论,信息传播和知识生产方式发生变革;另外,人脸识别、情感计算等规制问题仍然激辩,合法性空间逐渐收紧。数字竞争领域,随着数字市场法案(DMA)、数字服务法案(DSA)的通过,通知-删除机制(安全港机制)成为历史;GAFAM守门人身份逐步确认,事前竞争规则将于明年正式登场;隐私与反垄断产生交集,传统的反垄断不关注社会因素,近年来关于垄断的讨论也逐渐将隐私和数据保护考虑在内。李汶龙老师也指出了2023年值得期待的发展方向,例如欧盟法院的判决、欧盟人工智能立法通过和落地及其“布鲁塞尔”效应、DMA生效后反垄断格局的变化、匿名化立法和标准的落地、新全球数据跨境机制的形成等十个议题。

随后,我院副教授万蓉老师针对四位嘉宾的发言做了点评。万蓉老师指出此次讲座主要探讨了法律规则的问题,重心焦点则集中在个人隐私的保护与数据流通市场化的需要方面。她表示通过四位老师的呈现获取了很多关于网络法层面的新规则、新制度、新的发展机制方面的信息,同时老师们直抒胸臆,观点犀利,他们的思考也体现出所持观点,看到四位老师不同的立场、角度、分析框架,思考每个观点的合理性,每个角度的科学性是这个论坛带给她的最大感受。

论坛最后,我院党委书记尚武教授做了总结讲话。尚武书记强调,来自国内高校以及互联网头部企业的专家们济济一堂,围绕当前学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议题发表真知灼见,使这次论坛成为一次学术深度大、思想密度大、讨论范围广的活动,可以说是一次学术的饕餮盛宴。至此,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光明学术大讲堂暨第三届“传播、社会与法”学术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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